案例展示
发布时间:2018/10/18 13:41:12 点击量:1187
某企业于2016年进口生产所需设备造粒机,造粒机属于减免税设备办理了征免税证明,该证明有效期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,于6月30日之前申报可以减免全部关税。由于国外发货商生产的延误以及船运到港的滞后,此票货物到达上海的日期就要到6月29日,到达张家港的日期为7月6日,如若到达张家港申报已经超过了减免税证明的有效期,只能按交税处理税金高达上百万。我司在得知企业的难处后,由总经理会同各部门主管进行方案设计,第一提前通知国外船公司申请更改提单,提单上的到货口岸由张家港更改为上海,第二办理提前转关(征免税证明上的申报口岸为张家港海关),货物到港后第一时间办理转关报关单申报,车辆24小时待命,申报结束后办理海关监管车的加封,车辆于6月30日到达张家港海关,在车辆未到达张家港之前我司已经于张家港海关前台办理接单、交税手续,车辆到达后核封志放行。此票货物前后清关时间不超过24小时,且在征免税证明过期之前办理了结关手续,为企业挽回了上百万元的税款损失,同时也为客户节省了数万元的吊装费用(车辆在码头上直接等船到港,到港后船边直装)。